华蓥市城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271.1本招标项目华蓥市城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蓥市城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发改投〔2024〕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路灯、市政投光灯、市政路灯控制柜和LED球(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华发改投〔2024〕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蓥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新改造华蓥市城市路灯,将11937盏高耗能钠灯、低效节能灯更换为LED节能灯,将81个老旧传统配电箱更换为智能配电箱,更换1090盏损坏灯具(含光源),更新更换损坏电缆35千米,建立市政照明智能化管理系统1套,通过远程控制,提升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管理水平和效能。
2.3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标段实施的所有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1标段。
2.6交货地点:华蓥市(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7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须完成首批设备交付、60日历天内须完成全部设备交付。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无
3.3其他要求
3.3.1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内容包含LED模组灯具供货或节能改造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项目。
□无业绩要求。
3.3.2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为: 无 。
3.4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3-28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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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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