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伟化工用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天伟燃运输煤廊道工业电视监控及显示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一、招标条件:

本天伟化工用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5〕1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天伟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针对化工厂及电厂生产系统用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更新更换压缩机、输送泵、风机、离子膜电解槽、溴化锂蒸汽机、包装系统输送机、透平机、冷却器、蒸发冷凝器、高压保护装置等重点用能设备,项目改造后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二级以上。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8004006250181001001

天伟化工用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天伟燃运输煤廊道工业电视监控及显示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本项目共有203个监控点位,在天伟燃运厂区范围内安装,其中非防爆摄像机33台,防爆摄像机170台,包括本项目主设备及所涉及的安装材料、保护管材、线材、辅材等所有费用,预留备用接口并支持后期系统升级及扩充,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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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授权厂家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在防爆单位的相关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信用承诺函。3.4信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3.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2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0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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