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人民政府2025-2027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25-03-27
3、采购需求:贵阳市南明区永乐乡人民政府2025-2027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具体详见遴选文件。

4、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遴选数量:最多选择3家代理机构入围。

7、遴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如有),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并提供总公司愿为其参加本项目投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遴选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但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包含三表一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2024年06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承诺函的,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06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三、获取遴选文件信息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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