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永久航标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71. 招标条件
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永久航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 模: 600MW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临高县。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全部工作。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永久航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永久航标设置专项设计方案编制(含方案评审)、航标设备采购及施工(含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保修服务),航标技术测定及航标效能验收(含航标效能验收组织、效能验收备案、维护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一年营运期永久航标日常巡检维护代管(航标通过效能验收后第二天起算)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海上航标工程施工业绩,或具有 1 个及以上海上航标工程维护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工程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照无效业绩或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要求:近3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海上航标工程施工或海上航标工程维护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同时,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4月2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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