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铺设珊瑚礁生态监测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71. 招标条件
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铺设珊瑚礁生态监测评估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 模: 600MW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临高县。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全部工作。
2.6 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关于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底电缆铺设施工的函》(自然资南海函〔2024〕375号)等相关要求,委托投标人开展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铺设珊瑚礁生态监测评估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海洋环境监测或海洋调查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4月2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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