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凤台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3-27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凤台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凤台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备案表

1.4 项目代码:250

1.5 招标人:凤台凤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项目业主:凤台凤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1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1.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凤台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GCFT0017-1

2.5 建设地点:淮南市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片区

2.6 建设规模:新建定制化厂房约4000平方米(以企业定制化需求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水电系统、消防系统、装饰装修、钢结构厂房、空调、新风系统、洁净化车间建设等。

2.7 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发包,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含工程施工准备工作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涉及的一切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施工图设计等)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涉及到的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临时水电报装接引、道口开设、土建、安装、装饰、附属设施、景观、绿化、道排、消防以及材料设备采购、智能化等全部工程。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专项设计)、图纸审查;各阶段专项审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专家评审等所有工作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相关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以及后期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投标人不得因知识产权等理由拒绝提供。

(2)施工部分:本项目设计内容中的施工、工程所需设备供货采购、材料保管、验收、移交、备案和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2.10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资格项业绩要求。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本项目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3.6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岗位。

3.7 投标人财务要求:/。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

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提交履约担保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配合。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鼓励与淮南市(含各县区)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

3.9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①~③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3.10 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5.开标时间及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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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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