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新建房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新建房屋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东审投备案【2024】7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建设资金为 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5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5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新建房屋项目,建设规模为1500平方米,本项目在院内原址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共2层,总投资额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新建房屋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1171.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71.42平方米,无地下工程,最大单体面积1171.42平方米,最高层数2层,最高建筑高度11.6米,最大跨度7.5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60.369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6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专业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置;投标人应出具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并对其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当天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并且打印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投标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
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7日 至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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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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