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2027年综合代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成本支出类集中招标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2027年综合代维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全省范围内技术维护、迁改整治、零星维修、日常巡检、业务开通、故障处理、专线客户服务等多种专业综合代维服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69301万元(不含税)。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1.2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预估采购金额、各标包中标人数量、中标份额及实施地域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件1。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5个。

……

1.3本项目报价采用基准值折扣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最高投标限价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基准值(不含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国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资质视为有效。

2.1.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通信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5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结算单)的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项综合代维或通信线路代维实施经验,且单项目经验结算含税金额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1.6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省级项目负责人,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期间至少具备1项综合代维或通信线路代维实施经验。

2.1.7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包配备地市级管理团队如下:

职位

人员基本要求

人员数量基本要求(人)

地市级项目经理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期间至少具备1项综合代维或通信线路代维实施经验。

1

地市级技术负责人

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期间至少具备1项综合代维或通信线路代维实施经验。

1

地市级专职安全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通信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期间至少具备1项综合代维或通信线路代维实施经验。

1

地市级资料员

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期间至少具备1项综合代维或通信线路代维实施经验。

1

2.1.8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包配备区县级维护团队如下:

2.1.8.1 各标包区县级维护团队人员数量如下:

标包

地市

区县级维护站站长(人)

区县级维护站副站长兼职资料员(人)

实施人员(人)

合计(人)

1

石家庄

9

9

97

115

2

保定

9

9

95

113

3

唐山

5

5

54

64

4

廊坊

4

4

50

58

5

邢台

6

6

60

72

6

沧州

7

7

82

96

7

邯郸

8

8

72

88

8

张家口

7

7

59

73

9

承德

5

5

57

67

10

衡水

6

6

53

65

11

秦皇岛

5

5

44

54

12

雄安

2

2

20

24

2.1.8.2 各区县级维护团队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职位

人员基本要求

区县级维护站站长

1.须同时具备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2.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期间至少具备1项综合代维或通信线路代维实施经验

各标包区县级维护团队人员(含区县级维护站站长、区县级维护站副站长兼职资料员、实施人员)中同时具备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对应标包要求的整体区县级维护团队人员数量的80%。

区县级维护站副站长兼职资料员

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期间至少具备1项综合代维或通信线路代维实施经验

实施人员

/

2.1.9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包配备车辆、仪器仪表如下:

2.1.9.1 各标包车辆数量要求如下:

标包

地市

车辆总数(台)

其中具备货运能力的汽车(台)

1

石家庄

45

9

2

保定

45

9

3

唐山

25

5

4

廊坊

20

4

5

邢台

30

6

6

沧州

35

7

7

邯郸

40

8

8

张家口

35

7

9

承德

25

5

10

衡水

30

6

11

秦皇岛

25

5

12

雄安

10

2

注:各标包车辆总数包含具备货运能力的汽车数量。

2.1.9.2 各标包地市级仪器仪表要求如下:

分类

仪器仪表名称

具体数量要求

地市级

光时域反射仪(三波长)

2台/标包

654E专用光缆熔接机

2台/标包

2.1.9.3 各标包区县级仪器仪表数量(套)要求如下:

标包

地市

区县级仪器仪表数量基本要求(套)

标包

地市

区县级仪器仪表数量基本要求(套)

1

石家庄

9

7

邯郸

8

2

保定

9

8

张家口

7

3

唐山

5

9

承德

5

4

廊坊

4

10

衡水

6

5

邢台

6

11

秦皇岛

5

6

沧州

7

12

雄安

2

2.1.9.3.1 每套区县级仪器仪表具体数量要求如下:

分类

仪器仪表名称

具体数量要求

区县级

一类仪器仪表

光时域反射仪

2台/套

光缆埋深探位仪

2台/套

单芯光纤熔接机

2台/套

发电机 (≥25KW,需要装备GPS)

2台/套

二类仪器仪表

光纤识别器

1台/套

天馈线测试仪

1台/套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2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13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自然日内为本项目所有人员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且总赔付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且在项目实施期间所有配备人员的保险保持有效,若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风险部分投标人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4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仪表、机具等)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到达对应的服务区域,若逾期未达到,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 近两年(自2023年4月2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7)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8)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9)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1)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23)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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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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