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抚顺)有限公司抚顺工厂天然气供应采购公告
2025-03-27(1)项目名称:抚顺工厂天然气供应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抚顺市
(3)项目类别:物资类
(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5)采购控制价:无
(6)本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报价
2.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项目地点 (不可偏离) |
服务期限 (不可负偏离) |
1 |
抚顺工厂天然气供应采购项目 |
1、新增CNG供应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 2、实现原LNG供应系统与新增CNG供应系统的切换供应 3、预计年度采购量约5016300Nm³(以实际采购量为准,LNG计算系数按1380) |
抚顺市救兵镇王木村北大道1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其他要求 |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一《项目报价函及应答函》及附件四《项目需求说明书》。 |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当经法人授权并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为非法人组织,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供应商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价的,则以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准。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若报价人为企业法人,则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报价人为社会团体,则须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若报价人为事业单位,则须具备《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满足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营范围。
(5)具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合同及运输方资质)。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未被列入政府、行业协会或集团公司的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与此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丰富的服务经验。
(8)满足采购文件中“★”号实质性条款。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注:(1)(2)(3)(4)(5)所列资质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无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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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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