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亲水广场水景喷泉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亲水广场水景喷泉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756.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亲水广场水景喷泉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756.7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756.7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亲水广场水景喷泉维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8,756.77 298,756.7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亲水广场水景喷泉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亲水广场水景喷泉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8.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齐全有效;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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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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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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