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1.1项目名称: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项目
1.2招标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项目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防洪影响补救措施施工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工期计划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2.3最高限价:1445万元人民币
2.4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揽过单项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加固或河道整治工程至少1份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人员要求:
①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踏勘。投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响应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及任何不合理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08时30分到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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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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