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建筑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7
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由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3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甘肃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省级配套及企业自筹,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现对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灾损紧急综合修复及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简介

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供水范围涉及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通渭县,白银市会宁县,天水市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及平凉市静宁县。工程供水总人口267.76万人,以城乡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及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为II等大(2)型工程,总投资约73.06亿元。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2个水土保持设施灾损紧急综合修复及服务标段,分别为通渭段紧急综合修复及服务标段、会宁段紧急综合修复及服务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工作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经营范围包含水土流失防治、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人工造林、土地整治等相关内容。

3.具有水保项目管理实施管理经验的业务人员和相应工作经验,有能力承担植物种植、土地整治、附属设施维修。

(二)工作内容

1.弃渣场植物措施修复,修复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平整、补植受损水土保持林木、草皮,恢复植被覆盖。

2. 弃渣场排水系统修复,修复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理并加固淤堵、塌陷的排水沟等。

3.水土保持其他设施修复,修复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坡面加固、护坡修复等。 

4.严格按照水利部批复的《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对招标项目清单外影响水土保持核查的零星水毁、冻胀破坏设施及植物措施进行维修和补植。

5.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对引洮供水二期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资料监督指导。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水利部批复的《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及标准,开展紧急修复工作。

2.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紧急修复工作。

3.修复后设施及植物措施达到《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验收要求。

4.确保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施工单位在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资料整编工作。

(四)工作时限及地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修复及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核查工作。

2.工作地点: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通渭县,白银市会宁县,平凉市静宁县,天水市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

四、投标报价

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税费等全部费用。

2.不得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随意进行改动。

4.合同签订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预付款,同时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灾损紧急综合修复及服务项目工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同时扣回预付款。

5.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使用费、工作经费、差旅费、专家咨询、会务等相关经费,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

6.通渭段紧急综合修复及服务标段投标最高限价27万元,会宁段紧急综合修复及服务标段投标最高限价288万元。

五、

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5年3月27日12时00分至2025年3月2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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