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营养科婴儿配方奶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预算金额(元):1标段129988.68元/年,2标段19949.50元/年。
最高限价(元):1标段129988.68元/年,2标段19949.50元/年。
采购需求:1标段预算129988.68元: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奶,计划采购约672听、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奶(院内)计划采购约606听、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奶(院外)计划采购约158听、婴儿无乳糖配方奶计划采购约196听、足月儿配方奶计划采购约120听,合计1752听。2标段预算19949.50元: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奶计划采购约55听、婴儿氨基酸配方奶计划采购约10听,合计65听。具体技术要求及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期为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①②③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②③二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页(副页的具体品种明细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营业执照》;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还需提供本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3.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如有)。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19:00时至2025年04月03日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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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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