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7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93.33万元

最高限价:593.3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93.33 593.33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服务项目,对医院医疗设备及临床相关仪器设备提供专业的维修维护保障及管理服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预防性维护、巡查巡检。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到 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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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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