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富通汽服、电调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招标公告

2025-03-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富通汽服、电调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市富通电调出租车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富通汽服、电调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二次)。

2、招标单位: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市富通电调出租车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盐城市。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盐城市富通汽服、电调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序号

中标数量

所投标段招标内容

盐城市富通汽服、电调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保险(二次)

一标段

1家

主要包括盐城市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148辆公务、执法车辆保险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二标段

1家

主要包括盐城市富通电调出租车有限公司共82辆市场化车辆保险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开标顺序及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可选择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可兼投兼中。

5、招标规模:约90.0万元/年。一标段约人民币50万元;二标段约人民币40万元。

6、投保险种:根据实际情况投保具体险种。

7、服务期限:2025-2026年度,服务期2年。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财产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只能授权一家),并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关于2025-2026年度市级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的通知》(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中定点保险机构。

(3)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及理赔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便利服务。(提供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8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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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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