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证券股份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股份综合管理系统及数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须承诺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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