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项目概况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4200FC4232A
项目名称: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技术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或分包意向协议书的承接方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合同金额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包含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分包比例全部服务承接方的情况)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包含全部服务承接方的情况)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不得再进行分包。【依据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包含全部服务承接方的情况)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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