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技术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业主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技术服务业务外包。 2.2招标范围:2025年度完成技术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咨询、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设计现场、总承包项目等。 2.3服务地点: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场所及项目所在现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2026年4月30日 2.5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2.6技术服务费结算标准: 人工费/年:暂估2714万元 (综合人工费标准:1300元/人·工日;暂定需求人数:80人;暂估261天) 管理费/年:人工费/年×#%(管理费费率)。 技术服务费/年:人工费/年与管理费/年之和,以实际结算为准。 管理费包括投标人为招标人开具的技术服务费发票的税金等。
2.7技术服务费结算方式: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数量、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情况,按照双方约定的综合人工费标准、工日清单和费用结算单等向投标人支付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在次月的1-10日结算上一个月的费用。结算后,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服务费发票,招标人在接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的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全部内容。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22-2024年)内的化工石化医药(化工工程)行业工程设计或项目管理业绩,或技术服务业绩。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诉讼明细,若无诉讼,需提供无诉讼承诺函,若发现诉讼明细或承诺函内容造假,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项目及内容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8:30至2025年4月2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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