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油田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2025-03-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油田维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九采油厂2025年油田维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包括吴起、定边区域管线改线、密闭集输改造等项目;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报告要通过油田公司、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2招标范围:

对第九采油厂辖区内(吴起、定边区域)重点隐患治理、油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别编制《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油田维护(吴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油田维护(定边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设计、方案及图纸等资料,开展现场调研、环境监测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取得油田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审批局专家意见,取得地方政府批复。该项目计划投资48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现对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需要一家服务商。

第二标段(ZY25-XA607-FW634-2):第九采油厂2025油田维护(定边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工作量为:第九采油厂定边区域油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最高限价22万(不含税);

在本项目第一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本项目每标段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技术人员2名,必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年龄18-60周岁(附身份证明(正反面)、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2024年9月份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查询截图,且查询截图中从业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平台“限期整改名单”或“黑名单”(http://114.251.10.92:8080/XYPT/)。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产能建设、重点隐患、油维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集中资格招标结果公告》(招标编号:ZY23-XA405-FW1369)入围服务商,否则否决其投标。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8 承诺事项: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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