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中卫)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安全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7中交(中卫)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安全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0003999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中交(中卫)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安全用品采购
招标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安全用品
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付及安装调试指导等全部工作,并经业主方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3年。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2-2024年(目前不能出具24年的,请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如因是上市公司,考虑到财报的严谨性问题,在财务审计报告未正式出来之前不便于披露的,须提供说明文件。
4.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要求:①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②合同内容应与招标采购内容为同类型;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③该项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④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等任意一个即可),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⑤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4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围标串标、环保处罚等)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4.5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2022至2024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4.6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供货进度、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4.10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否决。
4.11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含税150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4.12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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