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株洲815油库收发油能力提升与隐患改造项目监理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27中国石化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株洲815油库收发油能力提升与隐患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株洲815油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24〕4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株洲815油库收发油能力提升与隐患改造项目监理服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登录后查看)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1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30.11万元(含税价)。
2.5标段招标范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815油库收发油能力提升与隐患改造项目施工前期阶段、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报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2)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油库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 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油库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不得有在监项目。
(2)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专业、房屋建筑专业,共2人)持有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石油石化行业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020年以来有油库工程监理项目的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且无在监项目。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6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最近三年(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9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最近三年(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3月28日 08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 17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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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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