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锦西石化分公司2025年乙苯装置有机热载体导热油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2025-03-28

锦西石化分公司2025年乙苯装置有机热载体导热油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分公司2025年乙苯装置有机热载体导热油采购(三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分公司2025年乙苯装置有机热载体导热油采购(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有机热载体导热油150吨。

2.2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附件1.导热油技术规格书》。

2.3交货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油料库。

2.4技术服务要求:按买方交货日期发货。

2.5招标范围为:有机热载体导热油150吨。

2.6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7交货期:2025年5月10日前具备发货条件。

2.8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9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含运费到厂价):2.5万元/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明细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4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1份及以上投标产品热载体导热油在炼油化工装置使用温度不低于310℃条件下,连续运转不低于4年的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提供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提供加盖用户单位部门级及以上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括用户单位、用户联系人及电话、热载体导热油名称及型号、用户方使用报告(使用效果须满足用户方技术要求)。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企业标准、安全技术说明书。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3月28日13时至2025年4月2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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