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广告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广告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 0. 0 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品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包组 A

广告制作服务

广告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人民币 4 0 0 ,000.00元

1. 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

本项目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3 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2.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5)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 ,每天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300.0 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8 日 10 点 0 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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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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