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铁路物流中心轨道衡补强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28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3年一整年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方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近一整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补强整治项目同型号轨道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如为代理商,须具有补强整治项目同型号轨道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企业的授权书;

7.轨道衡补强整治后,须取得国家轨道衡计量站颁发的轨道衡检定合格证书;

8.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谈判采购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28日10:00至2025年04月02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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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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