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50t/d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商混询比采购公告

2025-03-28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50t/d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商混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50302030195412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肥西县生态环保产业园内(花岗镇蔡冲村),现状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合肥市污泥协同处置项目用地范围内,项目占地1728.00m2,约2.5920亩。项目设计处置综合含水率约60%的园林垃圾50t/d,即:50t/d*1套。热解活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可转化为蒸汽为自身活化自用或转为其他形式能源利用(如热水、发电等),产出的生物炭和活性炭产品可用于烟气吸附剂、污水处理剂、土壤改良剂或高品质燃料。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商品混泥土等,所附报价单内的所有内容。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保证质量满足采购人施工要求,材料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签订时及材料交货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当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时,以更高标准为准。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标准、规范,则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2、材料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签订时及材料交货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规定,尤其是有关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规定。 3、材料及其使用不会对人身健康或安全构成危害;材料为全新且未曾使用过,供应商应保证第三人不对该批材料主张任何权利。 4、材料符合本合同第一条和附件规定的各项型号、数量、规格和配置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供货周期总日历天数为:60日历天,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1项物资供应类(商品混凝土)业绩证明资料。(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企业运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充足的现金流(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货物质量问题(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8日 到 2025年03月3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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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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