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东商贸城东侧规划道路(上马墩路-学前东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
2025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5-2026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的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1、青剑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十标段:新建驳岸工程位于星湖街东侧,阳澄湖大道北侧,青剑湖商业中心内,共分为两段,其中新建驳岸A位于青剑湖商业中心西侧,大致呈南北走向,全长33.83m;新建驳岸B位于青剑湖商业中心北侧,大致呈东西走向,该段新建驳岸长 319.5m,基底采用钢筋砼方桩加固,两段驳岸均为混凝土重力式结构,建设主要内容为驳岸、围堰等;2、长阳街北延绿化工程、唯亭工业坊A区经二路新建工程绿化工程、唯胜快速路(胜浦大桥改建)绿化工程和娄江快速路(星塘街-双马街)完善工程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为绿化工程。本项目总造价约41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E3205711847000374002001 2025年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二标段 1、青剑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十标段:新建驳岸工程位于星湖街东侧,阳澄湖大道北侧,青剑湖商业中心内,共分为两段,其中新建驳岸A位于青剑湖商业中心西侧,大致呈南北走向,全长33.83m;新建驳岸B位于青剑湖商业中心北侧,大致呈东西走向,该段新建驳岸长 319.5m,基底采用钢筋砼方桩加固,两段驳岸均为混凝土重力式结构,建设主要内容为驳岸、围堰等;2、长阳街北延绿化工程、唯亭工业坊A区经二路新建工程绿化工程、唯胜快速路(胜浦大桥改建)绿化工程和娄江快速路(星塘街-双马街)完善工程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设主要内容为绿化工程。 本项目总造价约4100万元。 610 41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 ,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以下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联合体双方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等。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审查企业业绩有联合体任一成员具备即可。
    4.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03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8.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9.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10.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1.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1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②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5.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资格条件中:第10、11、12、13、14条;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7.如招标公告有企业资质要求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5年04月03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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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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