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5年保沧互通立交通行优化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2025-03-28

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5年保沧互通立交通行优化提升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5年保沧互通立交通行优化提升工程。

1.2 采购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概况:(1)在互通出口前,增设2处单悬臂告示标志“转保沧车辆请靠右行驶”和1处单柱式告示标志“违法抓拍”。(2)利用既有硬路肩,将主线保沧出口3.5米增加至7米,最外侧保留100厘米的硬路肩,清除既有标线后重新施划;并对集散车道转沧州方向右侧车行道边缘线进行优化。(3)在保定南互通以北K142+620至大福枢纽主线及集散车道区段、大福枢纽北京转阜平、北京转沧州、沧州转石家庄匝道增设毫米波交通雷达和球型摄像机,加强车流状态及事故事件监测能力。(4)在K146+600处增设高清卡口识别单元,用于违法变道抓拍。(5)将新增设备接入现有管理平台,并进行软件功能升级。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为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2025年保沧互通立交通行优化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计划工期:4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标线施工,试运行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5 建设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

2.6 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9)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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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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