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2025-2027年度塔里木市场钻杆零星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在塔里木市场提供钻具服务,经预计,2025年钻机服务数量将达到48部,随着服务重点井位的井深加大、开采难度增加,导致钻杆的使用寿命不断缩短,容易引起井下钻具失效事故发生,无法保证服务质量。
虽然分公司近年对塔里木油田钻具进行了租赁项目招标,但个别规格钻杆的数量仍有较大缺口,未达到市场保障要求。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保证分公司服务质量,现拟对个别规格钻具进行零星租赁社会公开招标,具体租赁明细见最高限价表。本项目预计不含税总金额约1769.91万元。
本次招标中,招标人不承诺租赁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租赁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租赁数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地点: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塔里木项目部轮南基地周边地区30公里内的中标人自有库房内(或基地附近的配送站),招标人去中标人自有库房(或基地附近的配送站)领取;租赁结束后,由招标人将钻杆送回至中标人自有库房(或基地附近的配送站)。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5、服务响应时间: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租赁通知后,7天内组织相应规格及数量的钻杆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因中标人原因未按双方约定及时提供钻杆的,中标人需按照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在钻杆租赁期间,需中标人提供技术支持的,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之内响应,并在3天内(含)到达指定现场,不再额外收取费用。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提供技术支持的,中标人需按照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6、租赁时效计算方式:
时效计算方式:钻杆离开中标人自有库房(或配送站)的第二天日期作为租赁起始时间,钻杆回收至中标人自有库房(或配送站)之日为租赁截止时间,因特殊情况(地区封闭、道路不通等)造成钻杆不能及时回收时,则租赁期至钻杆回收计划上报之日止。如中标人需将钻杆暂存至招标人库房的,招标人有权酌情收取仓储费用。
如投标人提供的租赁物在招标人服务对象现场发生“等停”(租赁物在井服务,但未入井使用)的情况,双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租赁物的租期进行协商确认使用时间及数量,对“等停”期间租赁物的租赁价格按照最终中标价格对应条目的40%进行结算。
7、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8、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且已在钻具监管系统备案至少2000根钻杆。如不具有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或钻杆备案数量不够的,投标人须承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后30个日历日内自行办理并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且完成要求数量钻杆备案,若到期后仍未取得市场准入或钻杆备案,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已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的提供准入证。已在钻具监管系统完成钻杆备案的提供系统截屏或油田公司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取得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的或未在钻具监管系统完成钻杆备案的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承诺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服务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按照财务部令第108号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划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财务分析;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3-29 08:00:00至2025-04-03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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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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