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职工通勤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8

1. 招标条件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职工通勤车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职工通勤车运输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湖北省武汉;

2.5 服 务 期: 自2025年05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职工通勤车运输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通勤客车服务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能力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25辆45座及以上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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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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