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区分公司邮务综合业务拓展外包零星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8
3、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服务环节

控制单价(元、含税)

年预估量

小计(元、含税)

采购预算(元、含税)

采购内容

1

日常工作

23

8444小时

194212

34900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区分公司邮务综合业务拓展外包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2

一般客户维护

25

3800次

95000

3

活动策划与服务

200

300次

60000

4、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一个标包采购。

5、其他内容:

5.1费用构成:本项目外包服务单价为包干单价,即外包服务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外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服装费、福利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2付款方式: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即:每月1日至当月月末日。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外包服务费的对账单及考核、赔偿扣款情况(如有)交与需求单位核对,核对无误后,由需求单位出具《结算确认单》,成交供应商确认后,根据《结算确认单》记载的外包服务费金额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外包服务费(考核细则由需求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另行协调制订)。

5.3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成交单位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向需求单位提交1.5万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

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或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在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成交供应商每出现1次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

(2)成交供应商累计出现3次或以上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成交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4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4供应商须承诺:(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由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2)成交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中标人提出的业务外包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3)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成交后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供应商逐项出具承诺书。

6.5限制响应情形: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提供:供应商出具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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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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