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81.项目编号:JM-(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3715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371500.00元;
6.采购需求:采购防刺服、防割手套等,详见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3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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