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焦化厂1#、2#焦炉焦炭外销料仓改造完善项目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28
1. 采购条件

2. 本采购焦化厂1#、2#焦炉焦炭外销料仓改造完善项目已由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3.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4. 2.1项目概况:焦化厂现有焦炭料仓使用多年损坏严重,不能满足焦炭外销使用要求,需对损坏部位进行修缮。

5. 2.2采购范围:1#—15#仓残留焦炭清理、1#—7#砼仓壁及下锥口局部修复

6. 1、1#—15#仓残留焦炭25m3*15个共计375 m3清理,用人工配合3m3装载机进行清理,由于3m3装载机须跨越焦5线铁路倒运至指定地点,发生3m3装载机台班22.5个,清工150个;

7. 2、1#—7#砼仓壁及下锥口局部修复抹灰350m2(100mm厚),砼仓局部修复人工凿除钢筋混凝土7*4 m3、重新浇筑冬施C30砼7*4 m3,新制安Ф18mm钢筋双层双向间距100mm,7*580m,支模7*14 m2等。

8. 2.3采购模式:竞争性谈判。

9. 2.4工期:20日历天。

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3.1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2. 3.1.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3. 3.1.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签订日期页、买卖双方盖章页)。

14.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内容齐全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15.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3.1.5主要人员要求:配备齐全

17.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18. 3.1.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19.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20. 4.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4.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8至2025-4-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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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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