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保温管厂法律纠纷仲裁案件专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保温管厂法律纠纷仲裁案件专项服务

2.项目编号:BW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比选人基于公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现状特点,为最大限度规避司法审判中不可控因素,针对案件聘请专业法律服务外聘律所事务所提供法律诉讼一审至执行专项服务,确保公司合法利益保障顺利回收工程款而发起项目。

(一)项目内容

“TJDP20250025”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委托代理服务。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仲裁应诉案及反仲裁两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庭前分析、庭审小结、专题汇报、法律意见书、立案工作、参加开庭、调查取证、办理与诉讼有关各项工作及与对方和解、调解等各项工作及采购人授权事宜。

(二)商务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属于废标。

3、报价单位须根据采购需求书,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报价,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参考其他投标单位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应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投标单位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的采购人有权否决该投标单位。

4、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函未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函将被否决。

5、为保证本项目公正性,各投标单位应独立编制报价文件,如出现相同IP地址的报价文件,文件将被否决,相同IP地址的报价单位视为围标行为,我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6、最高限价:以被申请仲裁标的(1399万元)为基准,本次基础代理费不超过28万元(包括仲裁及反仲裁程序),风险代理费以实际减损金额为基准,代理费费率不超过15%。

(三)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1)仅限水务集团合格供应商库范围内(“津水云采”平台注册审核通过并购买、激活CA证书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中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

(4)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守信,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拟派出的律师未因执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2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协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结果为准,将公告期内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特定资格要求

(1)配备一名具有3年以上(含3年)法律专业执业经历的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书;

(2)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型案件业绩(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案件委托代理合同、裁判文书等复印件);

(3)通过上一年度考核(提供所属地司法局盖章的考核记录)。

(四)付款方式

1、基础代理费:签订合同后支付50%,剩余部分自启动反仲裁程序之日起5日内付清;

2、风险代理费自收到裁判文书之日起5日内付清。

3、每次付款前均需开具正规等额发票。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03月28日14:00到2025年04月02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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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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