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湖北省分公司寄递业务内部处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5-03-28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分公司寄递业务内部处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批)。

2.采购内容及预算:包快类邮件内部处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卸车、扫描、分剔、开拆、封发、异形件及大件处理、装车、总包经转及相关环节信息规范处理等,预计年度外包业务量29243.97万袋件。外包总费用预算约3972.5万元/年(不含税,不含旺季补贴),按照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5个标包。

标包

场地

作业时长

是否有旺季补贴(费用另算)

外包商需提供

标包一
武汉盛辉

武汉盛辉处理中心

白班(07:00-18:00)
夜班(18:00-次日07:00)

PDA30台,蓝牙打印机30台,保洁员2名,负责邮袋清理和现场保洁。

标包二
襄阳樊城

襄阳樊城分拨中心

白班+夜班

合计11-14小时

员工劳保用品及服装

标包三
十堰

十堰邮件处理中心

白班(08:00-20:30)
夜班(20:30-次日08:00)

员工劳保用品及服装

标包四
黄石

黄石邮件处理中心

1个班次
淡季15小时/天
旺季20小时/天

员工上下班通勤车和员工的一天2餐的伙食(食堂设备邮政提供)以及员工服装

标包五
咸宁

咸宁邮件处理中心

1个班次
淡季05:30-21:30

旺季05:30-23:00

配备专职保洁、安全人员,专职负责生产场地内外不间断巡场清扫和安全检查;员工劳保用品及服装。

标包

年度预估业务量
(万)

年度预估
外包费用
(万元)

单价限价(不含税)(元/袋件)

月业务量区间1

月业务量

区间2

月业务量

区间3

月业务量

区间4

标包一
武汉盛辉

13398

1842.8

0-732.8万袋件(含)

732.8-988.5万袋件(含)

988.5-1550.3万袋件(含)

1550.3万袋件以上

0.1421

0.1346

0.1225

0.1167

标包二
襄阳樊城

3190.37

325

0-149.17万袋件(含)

149.17-232.48万袋件(含)

232.48-449.27万袋件(含)

449.27万袋件以上

0.1071

0.0987

0.0918

0.0891

标包三
十堰

4706

607.5

0-229.6万袋件(含)

229.6-314.7万袋件(含)

314.7-487.5万袋件(含)

487.5万袋件以上

0.1336

0.1272

0.1206

0.1156

标包四
黄石

5869

880.9

0-346.7万袋件(含)

346.7-433.6万袋件(含)

433.6-506.9万袋件(含)

506.9万袋件以上

0.154

0.1452

0.1364

0.1345

标包五
咸宁

2080.6

316.3

0-103.8万袋件(含)

103.8-133.9万袋件(含)

133.9-192.9万袋件(含)

192.9万袋件以上

0.1587

0.1491

0.1402

0.1304

合计

29243.97

3972.5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但需根据预算金额由大到小顺序和相关规则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

  1. 最高限价:将各标包预算以及各阶梯单价限价设置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任一限价的,或单项环节报价没有逐级递减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服务期限: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招标人每年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可按合同条款解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八)投标人应符合以下业绩要求:

(1)参与包1,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自2022年1月1日起年度或连续12个月累计结算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包裹快递或邮件类处理中心区域中心分拨中心或类似场地的分拣内部处理项目业绩。

(2)参与包2-5,投标人须提供一个自2022年1月1日起年度或连续12个月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包裹快递或邮件类处理中心区域中心分拨中心或类似场地的分拣内部处理项目业绩。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9时30分至2025年4月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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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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