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周宁县国省道公路绿化补植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2025-03-28项目编号:MC
项目名称:2025年周宁县国省道公路绿化补植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459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4594万元(人民币)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2025年周宁县国省道公路绿化补植提升工程 |
1.00 |
364594.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其他资格条件:a、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b、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以上所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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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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