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肥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2025-03-28

一、招标条件

肥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已经由泰安市肥城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市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肥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

2.2项目编号:FC(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4工程建设内容:肥城市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位于山东省肥城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街道办事处、老城街道办事处、王瓜店街道办事处等高压配电工程及充电桩系统安装等配套设施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具体位置分别是:山东省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街道办事处。

第二标段 具体位置分别是:山东省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王瓜店街道办事处。

2.6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及保修范围。

2.7工期:90日历天。

2.8招标控制价:79449185.74元。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49458512.79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29990672.95元。同时设置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单价高于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的为废标。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安装、施工、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其它项目经合法变更后,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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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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