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2022]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大学 ,建设资金为 5728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5728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8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大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5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室用房、科研用房及附属用房,总投资额5728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新一代智慧物联科技创新平台单体室外配套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1项,主要建设内容:室外管网改造等,其中: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200;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500;供热最大管径DN300,供热面积约5.8万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6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负责人1名(由正项目经理兼任);(4)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的任命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4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登录后查看)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至 2025年04月03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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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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