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电罗经(光纤罗经)采购公告
2025-03-281.采购项目编号:GMG。
2.项目名称:电罗经(光纤罗经)采购 。
3.项目内容及需求:选定1家成交供应商,项目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4.采购类型:货物
5.最高限价:人民币 39.76万元(含税)。
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并调试设备正常。
7.交货地点:广州南沙科考码头、东莞麻涌镇海洋地质码头或采购人指定珠三角码头,安装在采购人所属调查船。
8.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5.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合格代理商,同一品牌制造商参加比选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比选,若制造商同时与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一标的比选的,参与比选的代理商、经销商均作响应无效处理。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采购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8.特定资格要求
8.1. 资格要求:无
8.2. 行业强制性许可:无
8.3. 业绩要求:无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比选公告期)为2025年 3 月 28 日至2025 年 4 月 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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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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