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出租汽车招呼站牌新增及更新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3-26
一、比选条件
为加强出租汽车场站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出租汽上下客,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拟新增及更新出租汽车招呼站牌,将对承接企业进行公开比选,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承接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方需求制作及更新出租汽车招呼站牌。
(二)服务要求:
1.出租汽车招呼站牌外形尺寸一致,总高为3500毫米,单侧支架,直立。
2.单侧支架采用80毫米×800毫米×2.0毫米 热镀锌钢方管,底部采用260毫米×260毫米×8毫米热镀锌钢板,用锚栓入地与混凝土固定或用法兰盘连接固定。
3.站牌外框尺寸为高1000毫米×宽600毫米,采用50 毫米×25 毫米×2.0毫米热镀锌钢方管制作,内框壁中心四周加固一条15毫米×15毫米×1.0毫米热镀锌钢方管与站牌面板相连接的加强筋。
4.站牌面板尺寸为850毫米×550 毫米×1.5 毫米,采用高强度铝板制作,发光部分铝板采用激光切割的工艺,表面(双面)贴蓝底白字透光标识,显示双面为蓝底白字,内部加装发光灯珠保证发光标牌在夜晚时标识醒目、容易区分,发光牌的供电采用安全电压供电或者太阳能供电,并安装定时器,设置发光时段;标识部分全部采用美国3M公司生产的工程级反光膜。
5.支架与站牌外框连接部分用两根150 毫米×50 毫米×3.0毫米热镀锌钢板焊接,长度150毫米,连接件采用激光切割。
6.站牌表面采用高级氟碳金属漆,防紫外线不易老化褪色,喷涂颜色严格指定色板进行喷涂,漆面颜色必须保证5年内不高于5%色彩衰减率。
7.提供的产品均为国家合格产品并含1年保质期。
(三)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为9.6万元(玖万陆仟圆整)。
三、资格要求
(一)承接企业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类似法定凭证,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提供的产品均为国家合格产品均含1年保质期;
(三)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合同至少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本项目。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在服务质量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比选,得分最高者中标。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至4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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