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空军航空开放活动·长春航空展项目结算复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ZTY-2025052(1)

2023年空军航空开放活动·长春航空展项目结算复审(1标段)

主要包含基础设施施工、会议论坛、相关活动、服务运营、宣传推广、其他费用、增项部分,结算复审折扣系数不超过0.5。

ZTY-2025052(2)

2023年空军航空开放活动·长春航空展项目结算复审(2标段)

主要包含展馆搭建及维护、组展布展,结算复审折扣系数不超过0.5。

2.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一标段:39万元;二标段:38万元,据实结算。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30天内完成。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信誉要求: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6)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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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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