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运维船柴油供应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装机容量为300MW,海上风电场场址位于阳江市南鹏列岛南面海域;东面与中广核南鹏岛风电场相邻,北面距离东平镇28公里,西面距离海陵岛约23公里,场址中心位置离陆地最近距离为33公里。场址范围水深约23至32米,安装单机容量为5.5MW的风电机组55台,同时建设有220kV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各1座。陆上集控中心地址为阳东区大沟镇三丫村渡头山附近,风力发电机组发出的电力,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从海上升压站送至陆上集控中心,由220kV架空线路接入阳东区北惯平地变电站。
七、服务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负责提供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指定船舶的柴油供给(0#车用柴油(VI)),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油金额达到人民币300万元止(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船舶需求分批次供给柴油)。
十、服务地点要求:阳江市范围内(具体区域由采购人指定)。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柴油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1.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1)或(2)要求之一:
(1)柴油生产商参加询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
(2)代理商参加询比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含柴油零售业务)及柴油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柴油生产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
1.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加油船,加油船舶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证书中船舶种类或船舶类型或用途须为油船或供油船或加油船);加油船舶为供应商租赁的,提供加油船舶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须体现船舶信息及租赁期限,未提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证书中船舶种类或船舶类型或用途须为油船或供油船或加油船)。
1.4柴油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柴油,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比,且柴油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船舶柴油供给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8日 到 2025年04月0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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