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库房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本招标项目智慧库房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智慧库房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
2.2 采购编号:QTGC2……
2.3 招标范围:智慧库房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付期:项目按“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本项目预计建设工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个月。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5 交付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经验、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或2024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制造商的投标产品至少有1个智慧库房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相关或WMS相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以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计算业绩,两者缺一不可;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金额须显示出来,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诚信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一个原厂供应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要提供原厂供应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并加盖原厂供应商的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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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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