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动力站高压燃气锅炉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动力站高压燃气锅炉系统采购,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燃气锅炉系统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建设单位名称: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本建设项目前期主要包括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

2.2招标产品范围: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模

单位

数量

燃料

1

高压燃气锅炉系统(含烟囱)

高压燃气锅炉

3

天然气

2.3实施或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本项目现场,设备基础旁车板交货。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12月20日前,(第一台锅炉要求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随机资料到达现场。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成撬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制造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一级物资编码:28010202 燃油锅炉)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制造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制造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允许新增准入中已经中标但尚未进行考察的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后续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国境内至少有1台额定蒸发量(或最大蒸发量)≥200t/h,额定蒸汽压力≥4.2 MPa(G),正压通风,自承重结构燃气锅炉,且有成功运行业绩。

需要提供业主证明,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包括所供项目合同关键页、一张有效发票,供招标人核实。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双方盖章页等】。运行证明文件需要业主签字或盖章。

3.5财务要求:责令停产停业,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均不接受;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应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4)投标人为库内制造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拟供产品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通报或被列入但已复查合格的书面承诺。

 以上3.7条款四项内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 2025年4月7日23:59:59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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