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4年市本级项目新建泵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81.1项目编号:BQZB
1.2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4年市本级项目-新建泵站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30.5万元,以财审值为准
1.5招标范围: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4年市本级项目-新建泵站工程设计
1.6项目地点:长春市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标准规定及甲方关于质量、安全与环境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近半年至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2.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4信誉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2.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8拟投入本项目所有其他主要人员需提供半年至开标当月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