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场区污染物自行监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28本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场区污染物自行监测项目,已由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及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厅字[2018]37号)的文件等要求,需开展厂区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此项工作既是落实文件精神和内部考核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每季度在《忻州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施发布平台》填报数据的依据。
(2)目的:通过对环境数据的监测,能为采购人提供最直接、最及时、最全面的第一手监测数据,能及时掌握和了解污染物排放情况,在污染物总量减排及日常环境保护业务管理、综合分析、应急处理等方面提供有效的环境监测数据支撑,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提供基础性依据。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场区污染物自行监测:
标段(包)内容:负责每季度对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各污染源进行监测,具体包括排矸场、危废库、厂区洗煤厂及涉环辐射周边村庄无组织废气、矿井水、生活污水、中水、地下水、噪声等,监测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执行。具体监测项目及频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提供监测报告,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场区污染物自行监测,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污染物自行监测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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