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管中心部分水利工程委托运行、防汛抢险保障、防汛物资储备中心及实训基地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28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管中心部分水利工程委托运行、防汛抢险保障、防汛物资储备中心及实训基地管理服务预算金额:387.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7.4万元(西直湖港枢纽委托运行服务95.2万元/365天;梅梁湖泵站枢纽、蠡湖入湖河道控制工程(含橡胶坝)委托运行服务129.2万元/365天;伯渎港枢纽委托运行服务81.6万元/365天;无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中心防汛抢险应急保障预算27万元/365天);防汛仓库及实训基地委托运行服务54.4万元/365天;超过最高限价(含分项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不被接受,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无锡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管理范围内的西直湖港水利枢纽、梅梁湖泵站枢纽、伯渎港水利枢纽、蠡湖入湖河道控制工程(含橡胶坝)委托运行服务;无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中心防汛抢险应急保障服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中心委托运行服务及无锡市防汛应急抢险实训场委托运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质量:合格。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西直湖港枢纽委托运行服务365天;梅梁湖泵站枢纽工程、蠡湖入湖河道控制工程(含橡胶坝)委托运行服务365天;伯渎港枢纽委托运行服务365天;无锡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中心防汛抢险应急保障365天;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中心委托运行服务及无锡市防汛应急抢险实训场委托运行服务365天。(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或机电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服务人员人数承诺书:承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53人(含项目负责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人员配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人数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运行人员6人:具有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此人员包含于承诺人数53人中,其中1人为现场负责人)。(以上运行人员均应具备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供应商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1.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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