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仪器设备更新——碳硫氧氮氢分析仪等仪器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2025-03-28预算金额:67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77.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
1 |
分析仪器设备更新第一包 |
297.10 |
碳硫氧氮氢分析仪(含碳硫分析仪)1台; 透射电子显微镜相机1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是 |
2 |
分析仪器设备更新第二包 |
380.00 |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台; 激光粒度分析仪1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分析仪器设备更新第一包碳硫氧氮氢分析仪(含碳硫分析仪)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按照用户指定地点供货;透射电子显微镜相机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按照用户指定地点供货。分析仪器设备更新第二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激光粒度分析仪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按照用户指定地点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8 至 2025-04-0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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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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