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榆林市牛家梁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业务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28
一、项目名称:榆林市牛家梁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业务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概况:我公司铁路集装箱运营是为了满足客户集装箱装卸、运输、仓储等中转发运作业需求而提供高效、安全、可靠的货物专用运输服务平台。供应商集装箱中转发运业务在每个年度的最低保底量为40万吨,供应商需自备集装箱300只、正面吊机1台等;铁路运输员6名;正面吊机司机3名。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标段划分:榆林市牛家梁煤炭集运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业务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共设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从事集装箱中转发运业务5年以上,提供铁路结算票据(金额不限);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集装箱中转发运量15万吨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合同及其附件应包含首页、签字页、清单页等关键信息,如合同内不能体现发运量或结算金额的以结算发票为准);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此项仅要求承诺书)。

  3.5供应商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3月31日09时00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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