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安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安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二次)

最高限价:人民币33万元,交易响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竞谈需求:海安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具体详见竞谈文件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交易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竞谈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竞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竞谈当日“信用中国”公布的名单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发起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b.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2.拟派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安装专业造价人员1名,土建专业造价人员1名。拟派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3.拒绝下述交易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交易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交易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竞谈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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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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