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专项分期业务辅助营销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专项分期业务辅助营销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专项分期业务辅助营销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升招标人分行专项分期业务整体服务能力和效率,招标人分行本次拟针对非新能源厂商直营模式的专项分期业务,引入辅助营销服务外包机构。在合规经营、风险可控、成本合理、作业标准明确、责任清晰的前提下,招标人分行委托服务外包供应商,由其组织人员协助招标人分行人员完成购车分期(不含新能源厂商直营模式)、装修分期、分期通业务辅助性工作(非核心业务),并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主要内容为:按建行要求,通过在行业商户、楼盘、展会现场等分期目标客户的销售场景驻点、接受合作方业务咨询;将客户分期意向及时通知建行营销受理人员;辅助建行人员指导客户准备及上传分期申请材料;整理客户在分期业务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等非核心事项;协助建行提升分期交易额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2招标范围:要求服务团队可覆盖广东省辖区内所有地市(不含深圳)辅助服务业务需求。
2.3 项目预算含税总价:3880.00万元。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5标包划分及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入围5名中标候选人,其中3名为正式中标人,2名为备选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持有“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否则需同时提供;若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可使用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人员、资质和业绩,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投标人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为金融机构提供专项分期辅助营销服务类的合作案例。(须提供有效合同/合作协议及合同期内任一有效发票复印件,合同/协议须清晰且包含如下要素:合同/协议名称、主要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协议签署时间。)
3.3 投标人服务团队可覆盖广东省辖区内所有地市(不含深圳)辅助服务业务需求, 且可供调配人数达到50人或以上。各地市的辅助服务人员数量可根据当地业务量的需求灵活调配。(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8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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